(转发)【通知】学院关于2017年“专升本”专业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7-03 点击数:

各位考生:

按《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17〕15)文件要求,现就我校“专升本”专业考试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17年“专升本”统考成绩上线且报考我校的考生。

二、审查时间

2017年7月6日--7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三、审查内容

本人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专科院校毕业证明原件)、《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审查地点

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招生办公室(新教学大楼二楼)。

五、有关说明

(一)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退出现役证》复印件需由毕业生学校招就处查验后签注 “与原件相符”字样。

(二)凡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交审核材料、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者不予参加专业考试及录取。

(三)2017年7月8日进行专业课考试,专业考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贵州省2017年“专升本”统一考试”准考证。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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