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干部的选拔、聘用制度
(一)选拔、聘用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2、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有创新新精神。
3、热爱专业、勤奋学习,能较好的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良好,无主干科目不及格。
4、在学校无处分、无旷课记录。
(二)选拔、聘用流程:
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开、公平的前提下,采取推荐、自荐等不同形式,产生候选人,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1、初试
2、复试
3、公示
4、发放聘书
(三)补充条款:因工作需要在特殊情况下,学生会干部也可由团总支书记任命,其享受与其他学生会干部的同等权力,履行一样的义务。
第二条 干事的选拔、聘用制度
(一)选拔、聘用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2、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
3、热爱专业、勤奋学习,能较好的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4、在学校无处分记录。
(二)选拔、聘用流程:
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开、公平的前提下,采取推荐、自荐等形式产生面试人员名单,并通过各部门面试,最终由团总支、学生会常委会确定是否聘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评成为正式干事。
(三)补充条款:因工作需要在特殊情况下,学生会干部也可由常委会任命,其享受与其他学生会干事一样的权力与义务。
补充说明
一、本规章处于试行阶段,所有成员都可提出建议。
二、常委会可以根据同学建议,做出修改,对于修改过的内容,以修改后的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