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铜人社通〔2014〕125号)和《关于做好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关怀激励工作意见的通知》(铜委办字〔2017〕4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成立印江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信息、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5名,其中:教育类人员110名,卫生类人员47名,综合类人员78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附件1《印江自治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部分职位放宽到中专(中师、普师、中职、高中、职高、技校)学历。
2、选聘在本县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四类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
3、本县村(农村社区)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以下简称“村干部”)满一届(三年),且仍在任的。
4、在印江自治县服务的“山村幼儿园”幼教志愿者。
5、本县户籍(生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印部队随军家属。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报考年龄: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7月1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0日以后出生);面向村干部招聘职位年龄放宽到43周岁(1973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4、面向“四项目人员”招聘的职位,限在本县服务满2年及以上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的人员;
5、限本县户籍(生源)报考的部分职位,本县户籍限于2017年7月1日前在印江自治县登记入户;本县生源限原为印江自治县户籍,通过国家普通中等、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异地学习的人员;
6、面向“村干部”招聘的职位,限2017年7月10日前在本县村(农村社区)任“村干部” 满一届(三年)的村支书、副支书、主任、副主任且至今仍在任的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人员,报考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
7、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的职位,限印江县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8、面向“随军家属”招聘的职位,限2017年7月10日仍在印江县服役的军队干部随军家属;
9、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10、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试用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委培生。
3、截止2017年7月10日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人事部令第6号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7、不符合职位的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等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0、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在印江县政府网发布。
网址:www.yinjiang.gov.cn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根据职位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的职位, 统一填写附件2《印江自治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下载),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
加分与报名同时进行,加分确认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符合加分人员需在报名时填写《印江自治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经审查人审查签名,当场确认加分,并由考生保留一联备查。在笔试成绩中加分的加分情况(人员名单、加分依据、分值)于笔试后在印江县政府网公示,在总成绩中加分的加分情况于面试后在印江县政府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给予加分,逾期不再加分。
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
(1)教育类职位:印江自治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印江中学体育场旁)。
(2)综合类职位、卫生类职位:印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商贸城二楼)。
4、本次招聘县直单位及县城所在地学校教师职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数予以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的职位于7月17日在印江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无适合职位改报的,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17:00。超过截止时间不改报或办理退费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审查人员对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须在考生报名表上签名确认。
2、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相关的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3、报考“四项目人员”职位考生须持服务证或服务单位及服务地引导办(项目办)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须持退伍证、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职位的,须由县人民武装部审核并出具相应证明(证明须注明军人所在单位及职务、家属姓名),再持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报名;报考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的,必须连续任职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满一届(三年)以上且仍在任,同时须持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身份证及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现实表现情况,经所在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由县委组织部签署情况属实及同意报考意见。
4、在印江自治县服务的“山村幼儿园”幼教志愿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教育局出具的服务年限及同意报考证明。
5、加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加分项目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出具的证明需经办人签名并加盖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公章。
6、本县生源或本县户籍(本县户籍限2017年7月1日前在印江登记入户)。
7、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始终,在招聘工作中任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职位要求资格及条件,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三)加分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加分,对于有两项及以上加分的考生,以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5分。
加分与报名同时进行,加分确认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符合加分人员在报名时需填写《印江自治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经审查人审查签名,当场确认加分,在笔试成绩中加分的加分情况(人员名单、加分依据、分值)于笔试后在印江县政府网公示,在总成绩中加分的加分情况于面试后在印江县政府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给予加分,逾期不再加分。
1、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在笔试成绩中(折算前)加5分。
2、在我县服务的“山村幼儿园”幼教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的考生报考幼儿教师职位的在总成绩中加3分(需提供由县教育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3、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村干部” 在笔试成绩中(折算前)加5分,该项加分以印江自治县委组织部根据乡镇考核审核同意结果为准。
(四)报名交费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持报名表和资格审查合格的资料到“缴费处”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然后到报名处完成登记,才视为报名成功。
七、考试范围、时间和地点
考试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范围分别为:
1、教育类
初中教师职位笔试科目为报考职位相应科目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报考职位相应科目高中、初中教材和大学本科教材;
小学教师职位笔试科目为报考职位相应科目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报考职位相应科目初中教材和大学专科教材;
幼儿教师职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考试范围为《3-6周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
特殊教育教师职位笔试科目为《特殊教育》,考试范围为特殊教育专业大学本科教材。
2、卫生类
护士职位笔试科目为《护理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护理学基础知识;
除护士职位以外的卫生类其他职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
3、综合类
综合类定向招聘“村干部”、“四项目服务人员”、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服务满两个聘期且仍在岗的“到村任职”和“一村一大”项目大学生村官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脱贫攻坚知识以及市、县主要会议精神;
综合类其余职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二》,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二)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
1、发放时间:2017年7月27-28日9∶00—17∶30。
2、准考证发放地点:
(1)教育类职位:印江自治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印江中学体育场旁)。
(2)综合类职位、卫生类职位:印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商贸城二楼)。
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按照各招聘职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末位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印江政府网进行公布。
2、面试方式:A、教育类初中小学教师职位、特殊教育教师职位面试采取试讲,试讲内容为报考职位相应学科教材内容;幼儿教师、舞蹈教师职位面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 B、卫生类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卫生类专业公共知识;C、综合类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的计算
1、本次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计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加分。
3、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考试总成绩出现末尾并列的,笔试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相同,另作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在印江县政府网进行公布。
八、体检
体检人员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招聘部门实施。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2017年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负责对考察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由各招聘部门(单位)负责本单位人员的具体考察工作。
对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侧重于查阅档案、在校表现、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的考核;对往届毕业生要采取查阅档案、还需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实地综合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不能按时提供招聘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原件等资料的;
5、考察中发现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2017年7月1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
7、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条件的;
8、其它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以递补。
十、审核、聘用审批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印江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以递补。
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为事业编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
十一、有关要求
(一)经审核行文聘用的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二)新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含一年试用期),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时间起计算。
(三)新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在服务期限未满的情况下,因个人原因离开工作单位的,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二、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三、其他
(一)教育类、卫生类乡镇卫生院职位、乡镇财政分局职位、乡镇事业站所职位聘用人员分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实行选岗聘用。
(二)本《招聘简章》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本次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在印江政府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招聘咨询电话:0856-6231050(印江自治县人社局)
招聘监督电话:0856-6222553(印江自治县监察局)
附件:
1.附件1:印江自治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2.附件2:印江自治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3.附件3:印江自治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xls
印江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日